如何提出索取资料要求
根据《公开资料守则》向政府部门索取资料,可填写以下连结的表格或以信件/电邮指明根据《公开资料守则》提出申请,送交有关部门的公开资料主任。
连结至申请表格
公开资料主任的联络资料载于以下连结:
一至五划
六至十划
十一至十五划
十六划或以上
一至五划
入境事务处
土木工程拓展署
土地注册处
工业贸易署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秘书处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
公司注册处
公务及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咨询委员会联合秘书处
公务员事务局
公务员叙用委员会秘书处
水务署
司法机构政务长辖下所有法院与审裁处的登记处及行政办事处
民政事务总署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
民航处
民众安全服务队
民众安全服务处(部门)
六至十划
行政长官办公室
地政总署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
投资推广署
社会福利署
法律援助署
房屋局
房屋署
知识产权署
保安局
屋宇署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政府化验所
政府物流服务署
政府飞行服务队
政府统计处
政府产业署
政府新闻处
食物环境卫生署
律政司
政务司司长及财政司司长办公室
香港天文台
香港金融管理局
香港房屋委员会
香港海关
香港电台
香港辅助警察队
香港警务处
建筑署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
消防处
海事处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库务署
破产管理署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差饷物业估价署
十一至十五划
教育局
邮政署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规划署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劳工及福利局
劳工处
发展局
税务局
渠务署
创新科技及工业局
创新科技署
运输及物流局
运输署
廉政公署
路政署
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秘书处
审计署
渔农自然护理署
雇员再培训局
选举事务处
十六划或以上
卫生署
机电工程署
环境及生态局
环境保护署
医务卫生局
医疗辅助队
医疗辅助队(部门)
惩教署